我的父亲、母亲之1、父亲的童年

2014-01-04 10:28 阅读(?)评论(0)

我的父亲蔡洪吉生于192010月(应该是农历),在他的档案、户口中登记的原籍为河北省宁晋县百尺口村。其实,父亲本不姓蔡,真正的原籍也不是百尺口,据我姑姑(我父亲唯一有血源关系的亲人)说,他们家在张庄,但属哪个县哪个乡说不清,在我们老家方圆几十里范围内,分属不同的县(冀县、新河、束鹿)有好几个张庄,我家真正的原籍是那个张庄说不清,只是推断最有可能是20多里外的冀县柏芽乡水白张庄。

姑姑说,他们的家是一个极贫穷的雇农家庭,父亲出生时家中有4口人(父母及他们姐弟两人)一家人无以为生,只能靠他们父亲(我的亲爷爷)给地主当长工为活,日子过的极艰难。我爷爷仅在一个地主家就当了20多年长工。就在我父亲出生不久,我爷爷被马车轧死了(据说是马惊了)。据姑姑说,开始人并没死,地主看我爷爷不能给他干活了,就通知我家把人抬了回来,爷爷伤势很重,又无钱医治,不几天就去世了。

我爷爷死后家里根本无钱埋葬,奶奶她们想,人给那家地主家干了20多年活,又是被他家的马车轧死的,上他家借点钱买个棺材把人埋了还可以吧,就托人去地主家,想点钱。谁知地主的心非常狠,所托之人一提借钱的事,狠心的地主不但不借给钱,反说我爷爷还欠他家80个大洋,让赶快还他家钱。就这样,奶奶只能用坑上破席把我爷爷卷起来草草埋葬。

没了男人的家庭就象塌了顶梁柱,日子更没法过了,奶奶只能带着两个孩子去要饭,那年正是华北大旱(民国九年河北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一带大旱),是几乎颗粒无收的大灾年,平常年要饭都不好要,更何况是饥荒年?因为穷人自己的日子都过不下去,哪有多余的饭?富人为富不仁,往往有也不给。有一次走到一财主家,刚一开口喊,门里窜出来一条狗,一下子把我姑姑扑倒在地,把她的腿咬了一口。幸好有两个老乡看到,把狗赶开了。那家的财主出来说:谁让你们跑我门口来呢,我的狗养了就是用来看门的,说完缩回去把门一关不再理睬。姑姑的伤口鲜血直流,一直流到鞋底下,奶奶没办法,只好用老套子(旧棉花)烧成灰,按在伤口上,用破布缠起来,带着孩子赶紧离开。后来我姑姑腿上留下了好大一块疤。

叫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的残酷现实逼迫下,我奶奶除了日夜的愁还是愁,愁的患上了精神病在我父亲1岁多点那个冬天(1921年冬),饥病交加又独苦无助的奶奶病倒了百尺口村北的破庙里,不久就冻饿而死。那一年,我父亲大约1岁,我姑虽然16、7了,但一个独立无援的女孩子,一个穷人家长大,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孩子,看着死去的母亲,看着刚刚1岁的小弟弟,除了哭没有任何办法。

听到哭声,村里的好心人帮忙把奶奶抬到乱葬岗上,挖个坑埋了。坟头很小,又没有任何标记,时间一长连坟头也找不到了。

为了给两个孤儿找条活路,好心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出主意,百尺口村有一家人没有男孩,正想收养一个,这样,这家人就收养我父亲当了养子,并为我父亲起名蔡进喜,这个名蔡立庆(号老营)的就是我的后爷爷。可我后爷爷家也不富裕,收养两个孩子实在供养不起,于是有人把我姑姑说给束鹿县王口村一家人当了童养媳(我姑夫比我姑姑小几岁,是过几年才圆的房),并认我后爷爷为干爹,这样,两个孤儿才算是有了活路。因为出生于穷人家庭,我姑姑从小没受任何教育,家教也不得法,所以我家原来究竟是什么村,家里还有什么人或亲威,她都说不清楚,只记爷爷叫王老泽,父亲叫王凯会(音),我父亲小名臭蛋,大名好象叫王进同,其它的就说不清了,姑姑还记的自己属兔,我父亲属猴,按此推算,我父亲应该比她小17岁,但两人到底多大,生日是哪天却说不清楚

我的后爷爷生活也是穷苦人家,属于贫农。全家共5口人:我父亲,他的养父母、一个奶奶和一个姐姐,只有两亩半旱地,为了维持生活,一家人都要劳动:我父亲的奶奶、养母和姐姐有空时就给人家纺线,挣点微薄的工钱;养父除了种自己的地,每年农忙时都要给别人打短工,冬春农闲季节则买点绿豆,由养母磨成面赶成杂面条,再由养父背到街上去叫卖(百尺口村那时交通及工商业还算发达,有多种匠铺、商店等,清代时还曾设有巡捡司,民国后随着其它地方铁路的兴起,百尺口的工商业逐渐衰落,到抗战时,工商业才基本消失),一天能卖个十斤八斤,赚上半斤八两的。这样全家人人劳动,才能勉强维持糠菜半年粮的生活。

由于家境贫寒,父亲自幼便开始帮家里劳动,拣柴拾粪什么的。直到11岁那年,在乡亲们的劝说下,我的后爷爷才勉强父亲同意进学校学习,但也只是冬春农闲时去上课,农忙时还要帮家里干活,后爷爷说:咱可没钱供你上学,上两年学,能认些字,不被人骗就行了。我父亲就这样凑合着上了两年学。父亲13岁时又闹水灾,无钱上学了,刚刚13岁的父亲就在夏秋农忙时给别人打短工,农闲时则帮人拉脚贩卖煤炭。

从14岁起,父亲开始在春夏秋三季到地主扛小活,多少年后他还清楚的记着:刚刚14岁的他每天推碾子推磨、喂牲口喂猪、担水扫院子、割草锄地,总之什么活都干,就这,东家还说他:只能白吃饭,干不了活。干了半年多,秋后算帐时给了5斗(130斤)谷子,每斗谷市价0.42元,共2.1元钱。第二年又干了半年多,给了6斗谷子,每斗谷0.52元,共3元钱。不给地主扛小活的农闲时间,父亲还是去给人拉脚。这样的生活直至77事变后。

77事变那一年(1937年)家乡又是水灾,就在那一年,我父亲的后奶奶又被饿死了,这个奶奶虽说个后奶奶,但她特别痛爱我父亲,吃饭时总是自己喝碗里的稀汤,把下边的米粒倒一半给我父亲,有点小钱则买点水果、花生什么的,偷偷的塞给我父亲。奶奶死我父亲非常的悲痛,据他后来回忆,奶奶死后,他趴在奶奶身上哭了多半天。

1937年冬,我父亲家的一个当家子死了,他是个无儿无女的老绝户,他家原有5亩老坟地,按规矩坟地是不能卖死的,那5亩地在晚清时按每亩八吊钱的价钱当给了村里一地主家。后来他想赎回去,因价钱低地主不让赎,这个当家子死后,按祖制应由我家负责埋葬他,同时他家的地由我家继承。此时正是七七事变后,兵荒马乱的时代,不断有乱兵、土匪对大户人家征粮征款,后来八路开进河北,开始推行减租减息、合理负担的政策,在收粮时也按土地实行累进税率,地多的多纳粮,这下子那个地主不想要那么多地了,就让我家按八元一亩的价格把5亩地赎了回来。与此同时,我家租种的村学校的4亩公地当时也不收租了,而我父亲也长大成人,可以帮家里干很多活,所以38年起家中的生活有了一些改善,再到1939年的冬天,我父亲和我母亲成了亲。


  最后修改于 2014-01-07 14:50    阅读(?)评论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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