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日志正文
|
||
不想打,又非打不可的官司——遗产纠纷案今日开庭。 凭着几十年间我爱人承担了她家几乎全部的家务,父母进入老年后她又尽了绝大多数赡养义务,因长年积劳成疾,腿患了疾病,下楼极困难,邻居们都亲眼所见的事实,凭着岳父母生命的最后三年,在他们长期住院间,我代替我爱人几乎天天跑医院的付出,有十多个不同阶段的人为我们做证,证明我们尽了几乎全部的赡养义务。包括有5个不同的证人(有亲戚、邻居、保姆等)证明老人多次说把三间老房子给我们。,而儿子拿不出一个象样的证据证明他尽了赡养义务,至于外地的闺女就更别说了。但小舅子媳妇长期在区医院工作,在区里包括区法院有大量人脉,她又特别能活动,所以这场官司并不好打。 谋事在人,成事在天,看法院怎么判吧。
最后修改于 2017-06-01 20:29
阅读(?)评论(0)
该日志已被搜狐博客录用:http://blog.sohu.com/outdoor/
|
||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